|
|
|
|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大国赴宜昌调研未保法实施办法草案 |
| 发布时间:2009年4月22日 来源: |
| |
2月18日下午,省人大内司委在宜昌召开了《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修订)立法调研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大国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龚良柏、袁兵、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委员周宗奎、团省委副书记吴朝安、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戴明智、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汪翠华参加会议。省人大内司委办公室和团省委权益部相关人员、宜昌市人大、政府、综治、公检法司、劳动和社会保障、文化、教育、民政、共青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议由龚良柏主持。
与会同志充分肯定了我省修订未保法实施办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围绕未保法实施办法草案文本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
蒋大国副主任充分肯定了团省委前期开展实施办法草案的起草和调研工作。目前,这项工作已经移交省人大内司委,将由省人大内司委组织各方面开展省内外调研和专家论证,进一步完善草案。蒋大国副主任指出,我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已经形成了机构健全、部门联动、多种途径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工作格局,全省各级各部门应当结合未保法实施办法修订的契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大力推进湖北未成年人保护事业。一是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主要是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领导机构的建设,进一步探索社会化的工作机制;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应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重点纳入各部门的工作之中;夯实基础,建立健全基层工作网络和信息平台。二是针对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高发且呈低龄化、团伙化、暴力化的态势,应当加强深入研究,把握规律,积极探索有效的解决途径和工作方法。三是要重点打击危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目前,未成年人吸毒和感染艾滋病的问题比较严重,应重点加强禁毒、防艾和打拐等工作,定期开展集中整治。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