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至5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大国率调研组赴部分地市,就《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立法修订工作进行调研,听取相关单位和人员对实施办法修订草案的建议和意见。调研组分两组,一组由蒋大国副主任带队,团省委副书记陈正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向从贵、伍欣星、周宗奎以及团省委权益部、省人大内司委人员组成,赴武汉、黄石进行调研;另一组由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内司委主任委员周冶陶带队,团省委副书记吴朝安、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龚良柏、彭锡华以及团省委权益部、省人大内司委人员组成,赴咸宁、仙桃进行调研。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大国在黄石主持立法调研会
调研组分别邀请当地人大、综治、公检法司、教育、民政、文化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和省人大代表、网吧经营者代表、教师代表、学生家长代表进行了座谈。与会同志充分肯定了我省修订未保法实施办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围绕未保法实施办法草案文本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涉及到未成年人保护组织机构的设立、专门学校的建设、网吧经营监管、中小学教育体制改革、法制教育进课堂、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建立、未成年人医疗救治、留守儿童的教育等问题和方面。调研组领导表示将认真研究、充分吸收大家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对有争议和分歧的问题还将召开专家论证会进行讨论,最终形成比较完善的实施办法修订稿。

省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周冶陶在仙桃主持立法调研会
据统计,从2008年10月我省启动未保法实施办法立法调研至今,共赴省内7个市州召开立法调研会13场次,150余人参加了调研论证会,省直相关部门提出了书面修改意见,共收集到意见200多条。其中,去年10月,由团省委组织省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召开了首次立法调研论证会;11月至12月,由团省委组织、吴朝安副书记带队先后赴黄冈、孝感、武汉三地召开了3次征求意见会。今年2月至3月,由省人大组织、蒋大国副主任带队、团省委陈正祥副书记、吴朝安副书记参加,分赴宜昌、武汉、黄石、咸宁、仙桃五地共召开了立法调研会9场次。4月份,还将由省人大组织相关方面赴省外进行考察学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