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2008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在省司法厅召开
5月23日,湖北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2008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在省司法厅召开。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吴永文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由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综治办主任鲁志宏主持。会议总结了2007年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研究部署了2008年重点任务并作出相关安排。

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吴永文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吴永文同志充分肯定了2007年我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积极成效。他指出,通过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全省预防工作的机制不断创新,齐抓共管的体系不断完善,教育、管理和服务的内容不断丰富。
吴永文同志在讲话中指出,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和教育,特别是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更是倍加重视。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组织上加强领导,在工作上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再加工作力度,再上工作措施,加强协作配合,狠抓工作落实。
吴永文同志强调,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既要注重面上的工作,加强对广大青少年的教育,更要突出重点青少年群体,切实增强预防工作的针对性。要注重对闲散青少年的教育管理,注重对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注重对留守儿童的帮扶关爱,注重对"问题"青少年的矫治帮教,注重对进城务工青年的维权服务。
吴永文同志要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整合工作力量,实行综合治理,真正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加强教育,进一步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方式,拓展教育阵地。要健全机制,建立完善领导机制、协调机制、考核机制和保障机制,落实人员和专项工作经费。要改善环境,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加强对文化市场、娱乐场所、信息产品、网络网站的监管,切实做好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整治工作,着力营造全社会都来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综治办主任鲁志宏主持会议

团省委书记丁小强同志代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作工作报告
团省委书记丁小强同志代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作了工作报告。报告指出,2008年全省预防工作要以深入实施"为了明天工程"为统揽,着力抓好青少年法律体系建设和青少年教育服务管理,开展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做好重点青少年帮教帮扶等工作,进一步拓展网络,健全机制,强化基层基础。要深入推进青少年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推动修订我省未成年人保护实施办法,大力开展"两法"宣传教育和青少年实践体验活动;要整治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协调预防工作成员单位开展专项整治,深化未成年人无犯罪、无吸毒、无艾滋病、无辍学"四无"社区创建,继续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青少年面对面"活动;要加强青少年维权网络和载体建设,深化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加强12355青少年服务台建设,实施"荆楚12355维权行动";要做好重点青少年群体帮扶工作,加强对闲散未成年人、不良行为青少年的教育和管理,做好关心和服务流浪未成年人、留守未成年人工作,深入开展关爱艾滋病困境儿童、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工作,加强对进城务工青年的教育、引导和服务;要加强各级预防工作机构、队伍、阵地建设和调研宣传以及检查考评等基层基础工作。

省司法厅、省民政厅、省妇联在会上作了述职交流。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成员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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